各院、部、處、室、直屬單位:
根據《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要求,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上年所得超過12萬的個人要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根據學校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自2017年起教職工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通過“上海市個人網上辦稅應用平臺”進行12萬網上申報,校財務處不能進行代理申報,請全校教職工(含長期聘用的外籍專家)注冊登錄“上海市個人網上辦稅應用平臺”,辦理代扣代繳明細申報個人所得稅納稅信息查詢,及《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申請與下載、訂閱、打印、在線校驗,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與查詢等各項業務。網上申報功能將于2018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開放,如需要在2018年2月1日前進行12萬申報的,可以至全市任一辦稅服務廳辦理。
通過網站、微信以及APP三種渠道進行上海市個人網上辦稅應用平臺注冊:
1.點擊“上海稅務”網站(www.tax.sh.gov.cn),在“納稅服務--涉稅查詢--個人納稅信息查詢”欄目打開“上海市個人網上辦稅應用平臺”主頁。
2.直接打開上海市個人網上辦稅應用平(gr.tax.sh.gov.cn);
3.登錄上海稅務微信;
4.通過智能手機下載“上海市個人網上辦稅應用平臺”手機客戶端。
5.支付寶--城市服務--地稅服務--稅務大廳--申報管理--年所得12萬以上自行納稅申報。
使用上海市個人網上辦稅應用平臺,需進行實名注冊,并校驗身份信息。身份驗證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近三個月內任意一個月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方式繳納稅額等。(友情建議通過學校薪資查詢平臺查閱2017年11月份的納稅金額作為納稅信息進行注冊。)
在注冊用戶進行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網上申報時,“上海市個人網上辦稅應用平臺”將依據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已申報信息進行自動預填列,注冊用戶應核對預填列信息,對需要修正的欄目進行更正,確認無誤后發送申報。
納稅申報信息對個人的信用等級等等方面影響很大,所以請全校教職工務必重視,盡快完成網上辦稅應用平臺的注冊,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年所得12萬以上自行納稅申報。
若在使用平臺過程中碰到問題,可撥打上海12366納稅服務熱線有專業人員解答。
特此通知。
財務處
2018年1月19日